新聞稿內容:期交所10月25日實施選擇權履約價格掛牌新制,台指選擇權近月契約掛出的履約價格,將涵蓋標的指數上下15%

期交所將自下周一(10月25日)起,實施選擇權履約價格序列掛牌新制,新制適用範圍將涵蓋台指選擇權、電子選擇權、金融選擇權、非金電選擇權、櫃買選擇權及MSCI台指選擇權等指數選擇權商品。

自實施日起,包括台指選擇權在內的指數選擇權商品掛出的近月份契約履約價格序列,將從原本高於及低於標的收盤指數各5個履約價格,調整擴大為涵蓋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上下15%之履約價格序列。

期交所表示,預計新制實施後,將有更多選擇權履約價格序列可供交易,而當加權指數出現突破性走勢或行情波動加劇時,可望因履約價格序列涵蓋範圍擴大,可交易的價外序列數增加,滿足市場交易價外序列需求,而此優點除權利金價格較低外,亦有利於交易人執行各種策略性或避險交易。

台指選擇權等指數選擇權履約價格序列掛牌之調整,包括三項︰

第一、履約價格序列掛牌方式調整︰台指選擇權近月份契約將掛出涵蓋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上下15%的履約價格序列,季月份契約則為上下20%的履約價格序列。

第二、調整履約價格間距點數規定︰配合市場交易習慣,將現行8,000點的級距分界上移至1萬點,級距分界調整後,標的指數在3,000點以上不足1萬點時,近月份契約履約價格間距點數均為100點、季月皆為200點;標的指數達到1萬點以上時,近月份契約履約價格間距點數方為200點,季月則為400點(請見附表)。

第三、取消到期月份合約在到期前五個營業日不加掛新序列之規定︰以近月份契約為例,到期月份合約於到期日前五個營業日內,如果最高 與最低履約價格涵蓋前一日標的收盤指數未達15%,仍然會加掛新序列。

股票選擇權、黃金選擇權等兩項選擇權商品,則僅取消到期前不加掛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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